中国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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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

中铁四局五公司潘高明获评企业优秀法律顾问称号

新闻来源:党委宣传部浏览次数:日期:2012-06-06

6月6日,中铁四局五公司人员捧回第五届全国交通企(事)业优秀法律顾问证书和奖牌,该公司总法律顾问潘高明获评优秀法律顾问称号。这是五公司首次参加中交企协法制工作评优,有效扩大了公司法制工作在全国交通企(事)业行业内的影响力,展示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中铁四局五公司法律事务部现有专职法律人员4名,主要承担维护企业正当利益和权利,预防法律风险,依法治企,推进精细化管理进程的职责。2011年,潘高明带领法律事务部全体人员研究和探索在新的生产管理模式下,项目施工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防范,收集和整理公司以往典型案件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总结案件诉讼的成败得失,形成指导性材料,供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借鉴和参考。全年共承办诉讼及仲裁案件50起,其中,结案22起,为公司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七百多万元。诉讼工作较之以往呈现“沉寂的大案、要案审理取得可喜突破;圆满完成依法清欠维权指标;沉着应对,最大限度降低公司债务诉讼风险等”新特点。为全面加强合同签订及执行管理,降低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减少项目效益流失,制定《中铁四局五公司合同签订管理与合同执行控制实施办法》,并审查全公司各项目单位上报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其他类合同共计2350份。深入现场,调查核实,通过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指导、协助项目经理部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圆满处理经济纠纷律师函35份,增进了市场沟通,有效化解了矛盾。加强同项目经理部之间的联系,提供法律服务,为公司项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330次。以公司长效培训考核机制为平台,参与各种培训,先后进行合同法、合同起草、合同风险防范知识等培训,提高全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群策群力,共同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全国交通企(事)业优秀法律顾问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评比产生。旨在表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法治建设置于确保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高度,保证企业遵章守法经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建设理念的创新和机制的创新,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

 

法律事务部人员在商讨工作,中为潘高明(张召/摄)

 

荣誉奖牌(张召/摄)

 

稿件录入:李茂    责任编辑:李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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