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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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

中铁四局五公司安九铁路(江西)(精轧螺纹二次、型材三次)物资招标采购

新闻来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18-09-20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安九铁路(江西段)AJJXZQ标项目经理部(精轧螺纹二次、型材三次)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W-2018-30

1.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安九铁路(江西段)AJJXZQ标项目经理部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精轧螺纹钢、型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安庆至九江铁路位于安徽省西南部的安庆地区、湖北省东南部的黄梅县和江西省北部的九江地区。线路起于安徽省安庆市,经安庆市所辖怀宁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和湖北省黄梅县,于鳊鱼洲跨越长江至江西省九江市境内,引入既有庐山站,新建线路正线全长197.891km。其中安徽省境内正线长129.692km、湖北省境内正线长52.781km,江西省境内正线长15.418km,本标段实施范围正线长13.887km。(双线长11.513km,左单线长2.374km,右单线长0.986km)。九江相关工程:九江动车存车库及动车行走线JDCZXDK0+000~JDCZXDK1+578.6,长1.5786Km,改建既有铜九线GTJDK248+200~GTJDK249+793,长1.593km;开竣工时间:2017年10月-2022年8月。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投标人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采用纸质版当面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 :00 分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四局集团五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会员可直接网上响应,下载标书电子版,报名资料扫描发至3477752216@qq.com。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购买标书汇款帐号: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九江支行

账号:36050164045000000146业务联系电话:0792-681166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中心(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双瑞西路537号,乘车至东风村干家河即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公司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双瑞西路537号)。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7.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双瑞西路537号

购买标书联系人:白桂军 联系电话:0792-6811665

邮箱:3477752216@qq.com

7.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亚飞 联系电话:0792-7025531

7.3招标项目: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安九铁路(江西段)AJJXZQ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岳振 联系电话:15270563093

招标项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城西港区官湖路67号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精轧螺纹钢
(另含配件)
JZLWG-01 350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厂需具备型钢年产8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和生产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生产厂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6至2017年内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16至2017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至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6至2017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2016至2017年内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2016至2017年内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1000  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2
型 材 XC-01 2365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厂需具备型钢年产8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型钢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7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人和生产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生产厂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6至2017年内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16至2017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6至2017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6至2017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2016至2017年内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2016至2017年内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1000  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SW-2018-30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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