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
新闻来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08-10-20
因此,根据公司法律事务部要求,各单位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机械化分公司(现有员工165人,其中外聘员工70人)翻坝和福厦一队、架桥队、租赁中心和机关党支部先后认真组织员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学习完毕后,根据分公司主要领导的批示,各单位认真写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学习情况报告;认真组织对外聘员工进行学习,效果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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