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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学院路商砼、沥青砼、碎石、水稳料、水泥制品采购招标公告

新闻来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23-10-12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商砼、沥青砼、碎石、水稳料、水泥制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W-2023-18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商砼、沥青混凝土、碎石、水稳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集美新城学院路与公交场站互通立交工程实施起点南起顺接学院路(K0+540),往北经过下穿现状福厦铁路框架(K0+579.359),实施终点衔接在建下穿新福厦高铁(K0+820)。路线全长280m,全线为直线型。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3月31日。学院路工程总造价25465万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采用纸质版当面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3年10 月13日至2023年10 月19 日,每日上午9:00 分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四局集团五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扫描发至3477752216@qq.com。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10240930分(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厦门北站商务中心458号中铁四局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公司门户网站(www.ctcefive.com)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8.1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战略采购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24022050001
联系人:范淋淋
联系电话:0792-7025924
指定邮箱:3477752216@qq.com
8.2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国                          联系电话:0792-7025895
 
8.3 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晏青         联系电话:18979211133    邮箱:776154426@qq.com
招标项目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厦门北站商务中心458号中铁四局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招标 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商砼 ST-01 M3 66964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生产混凝土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混凝土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有与招标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2020年-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1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须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
不接受2022年7月1日之后工商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投标。
500 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招标 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2 沥青砼 LQT-01 m2 236601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生产一体化沥青混凝土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沥青混凝土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有与招标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2020年-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1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须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
不接受2022年7月1日之后工商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投标。
500 5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招标 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3 碎石 SS-01 54543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生产碎石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碎石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有与招标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2020年-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1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须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
500 5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招标 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4 水稳料 SWL-01 M3 62978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生产一体化雨水泵站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雨水泵站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有与招标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3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2020年-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1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须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
 
500 5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招标人 招标 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5 水泥制品 SNZP-01 8460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生产水泥制品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水泥制品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有与招标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3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2020年-2022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1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须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
 
500 5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SW-2023-18
投标项目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福厦铁路8标项目经理部商砼、沥青砼、碎石、水稳料、水泥制品采购招标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ZTSW-2023-18)上述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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