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
新闻来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22-05-13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
招标编号:ZTSW-2022-05
招标
1.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项目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焊接钢管、管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组织邀请招标采购。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2.1项目概况:
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厂址位于松山湖南端,环湖路以南、松山湖水库以东、孵化园以西、翡翠松山湖以北。总用地面积约291.8亩,总建筑面积约48460m2(含地下建筑面积约9984.22m2),一期工程规模为11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建构筑物等。合同中标价141517.08万元(含文明施工措施费5452.03万元)。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04天(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0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2月06日。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合同所有建(构)筑物建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具备水厂正常生产运行条件。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投标人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4.1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采用纸质版当面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 分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四局集团五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扫描发至3477752216@qq.com。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4投标汇款帐号(标书款与保证金分笔汇入):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240006100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南部湖滨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项目部
递交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6.1
2025年5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6.2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南部湖滨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项目部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7.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ctcefive.com)上发布。
8.
8.1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道柴桑南路159号
购买标书联系人:陈海光联系电话:0792-6811665
邮箱:3477752216@qq.com。
8.2
联系人:杨东京 联系电话:0792-7025531
8.3
联系人:李款联系电话:18675842196
招标项目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南部湖滨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项目部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附表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焊接钢管 | HJGG-01 | 米 | 19793.09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焊接钢管产能配套的机械设备和专业工人,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固定的存储场地。 3.财务能力:生产厂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19年,2020年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9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各规格至少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至少两份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不接受2022年5月1日后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投标。 8.本次招标品牌要求:鑫水源、信展、广日新、蓝珠、炬标。 |
1000 | 5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管桩 | 管桩-01 | 米 | 34839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日产量2000米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预应力管桩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19、2020年、2021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不接受2021年5月1日之后工商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投标。 |
500 | 5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管桩 | 管桩-02 | 米 | 34838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日产量2000米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预应力管桩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生产厂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19、2020年、2021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不接受2021年5月1日之后工商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投标。 |
500 | 5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项目部(焊接钢管、管桩)招标采购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