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新闻中心

14

2021-12

九江市东光安置小区EPC项目部(商混)招标公告

新闻来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21-12-14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市东光安置小区EPC项目部(商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W-2021-109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市东光安置小区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商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组织邀请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虞家河乡东光安置小区项目位于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乡东光村,场地西南方向为庐山大道,南侧紧邻蔚蓝比华利别墅群。场地地理位置较优越,交通较为便利。 小区共设计23栋建筑,总占地面积80925 ㎡,总建筑面积209688.55 ㎡。其中20栋住宅楼,建筑面积142369.32 ㎡;1栋12层独立商业,建筑面积10485.16㎡,配套用房(幼儿园、开闭所等)建筑面积5718.53,1栋4层村民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404.68 ㎡,地下室为整体结构(部分为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48824.42 ㎡。

工程工期为24个月,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日,联合体中标总价6亿,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中濂建设有限公司,主要完成安置房的施工等。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投标人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采用纸质版当面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 :00 分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四局集团五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标书电子版,报名资料扫描发至3477752216@qq.com。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4投标汇款帐号(标书款与保证金分笔汇入):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2400061002 业务联系电话:0792-681166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市东光安置小区EPC项目部(江西省九江市虞家河乡东光村委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市东光安置小区EPC项目部(江西省九江市虞家河乡东光村委会)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ctcefive.com)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8.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道柴桑南路159号

购买标书联系人:李款联系电话:0792-6811665

邮箱:3477752216@qq.com

8.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东京 联系电话:0792-7025531

8.3招标项目: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市东光安置小区EPC项目部

联系人:陈海光联系电话:13879265524

招标项目地址: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九江市东光安置小区EPC项目部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商混 SH-01 m3 45073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9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或专业(二选一)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全项目质量检验报告,各规格至少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未曾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关联单位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不接受公司成立期限不满1年(2020年6月份以后)的单位投标。
7.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
1000 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SW-2021-109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信息如需转载请联系0792-70252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