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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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深汕西高速改扩建TJ1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复合掺合料)招标公告

新闻来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21-12-06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深汕西高速改扩建TJ1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复合掺合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W-2021-110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西高速改扩建TJ11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复合掺合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标段起点位于汕尾城区红草镇,起点桩号K27+000,路线向西途径汕尾城区马宫镇和海丰县梅陇农场,终点位于海丰县梅陇农场,与TJ10标段相接,终点桩号K38+090.357,路线长11.09km。

沿线主要等级道路:国道G324、国道G236、县道X125、梅场公路。路线主要控制点:埔边互通、长沙湾互通及长沙湾服务区、长沙湾大桥、长沙湾软基段等。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3.6投标人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采用纸质版当面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9 :00 分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四局集团五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标书电子版,报名资料扫描发至3477752216@qq.com。

5.2.1潜在投标人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附后),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2.4 潜在投标人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于招标文件购买当日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金町工业区原珍珠厂转中铁四局项目经理部。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金町工业区原珍珠厂转中铁四局项目经理部。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7.3开标方式:在开标规定的时间,投标人到指定开标地点参加开标,开标工作人员现场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ctcefive.com)上发布。

9.招标人信息

9.1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道柴桑南路159号

购买标书联系人:李款联系电话:0792-6811665

邮箱:3477752216@qq.com

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号:2011010192400061002 业务联系电话:0792-6811665

9.2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东京联系电话:0792-7025531

9.2.1 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汕西高速改扩建TJ1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孙鹏路 联系电话:13357228033 邮箱:405177599@qq.com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金町工业区原珍珠厂转中铁四局项目经理部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规格型号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复合掺合料 CHL-01 6000 普通型I级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日产量4000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备有效的采矿许可证或允许开采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质量保证能力:提供生产厂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9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或专业(二选一)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全项目质量检验报告,各规格至少提供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未曾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关联单位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不接受公司成立期限不满1年(2020年6月份以后)的单位投标。
7.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
500 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投标项目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深汕西高速改扩建TJ1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复合掺合料)招标采购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上述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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