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
新闻来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21-03-31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南宁仲龙路八尺江大桥项目部(一体化泵站、管道)邀请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W-2021-22
1.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南宁仲龙路八尺江大桥项目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一体化泵站、管道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蒲庙镇,跨越南宁邕江主要的支流八尺江,西连茶泉大道至良玉大道,东接仲龙路。起点里程K0+863.882终点里程K2+730.445,工程全长1866.6m,其中路基总长1226.563m(西岸151.118m、东岸1075.445m),道路标准宽度50m;引桥总长360m,西岸孔跨布置:4*30m+5*30m连续梁,东岸孔跨布置:3*30m连续梁;主桥总长270m,孔跨布置:75+120+75m连续梁,桥梁采用分幅式设计,每幅宽度19m,标准宽度41m。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投标人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采用纸质版当面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7日,每日上午9 :00 分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四局集团五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标书电子版,报名资料扫描发至3477752216@qq.com。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购买标书汇款帐号: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九江柴桑支行
账号:36050164045000000146
行号:105424100005 业务联系电话:0792-681166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道柴桑南路15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年4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道柴桑南路159号)。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ctcefive.com)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8.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道柴桑南路159号
购买标书联系人:白桂军 联系电话:0792-6811665
邮箱:3477752216@qq.com
8.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东京联系电话:0792-7025531
8.3招标项目: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南宁仲龙路八尺江大桥项目部
联系人:吴刚 联系电话:18697923969
招标项目地址:广西省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大道孟家坡村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1 | 一体化泵站 | BZ-01 | 台 | 2 |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一体化泵站生产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2.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广西市政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投标单位必须达到南宁市污水处理规范,并且具有生产本工程同等泵站的实例。 |
1000 | 5 |
注:投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 2 | 排水管 | PSG-01 | 米 | 1130 |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排水管生产或销售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2.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广西市政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投标单位必须达到南宁市污水处理规范,并且具有销售本工程同等排水管的实例。 7.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为项目提供热熔设备2套,并派技术员到现场指导帮助我部施工人员进行热熔. |
500 | 5 |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SW-2021-22
| 投标项目名称 | |||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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