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新闻中心

10

2020-08

南国路东延线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商混)二次招标采购

新闻来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20-08-10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南国路东延线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商混)二次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W-2020-14

1.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南国路东延线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商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国路东延线快速化改造工程(五沙大桥节点)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起点北接现状南国东路,南至规划顺兴大桥,路线总长约0.935km。并对五沙大桥两侧辅道进行路面改造,新增两侧人行道及新建雨水管,全长约1.1km。南国路东延线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道路红线宽42.5~67m,主线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60km/h,辅道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h。南国路东延线快速化改造工程(五沙大桥节点)项目全线长约935m,工期540天,中标价1.59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投标人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购买招标文件(第一次开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无需缴纳标书款,需从新提供报名资料),操作流程如下:

4.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包件进行响应(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 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3潜在投标人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指定邮箱3477752216@qq.com。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4.2.4购买标书汇款帐号: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九江柴桑支行

账号:36050164045000000146

行号:105424100005 业务联系电话:0792-6811665

4.2.5潜在投标人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4.3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在2020年8月14 日17时00分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上午10 时(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注:为保证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一天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

5.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0年8月27日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

6.2报价解锁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10:00—10:30。

说明:所有投标人应记住开标时间及响应时设置的密码,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若选择了“开标后自动解锁”,开标后则无须输入密码解锁,否则须输入密码进行投标报价解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锁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部分投标报价未解锁,其他投标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建议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以尽早公布开标报价信息。

6.3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6.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ctcefive.com)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8.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道柴桑南路159号

购买标书联系人:白桂军 联系电话:0792-6811665

邮箱:3477752216@qq.com

8.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亚飞 联系电话:0792-7025531

8.3招标项目: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南国路东延线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刘华林联系电话:15823252259

招标项目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逢沙大道(中铁四局南国路东延线项目部)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商品混凝土 SH-01
m3
14795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地铁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1000 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SW-2020-14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即时通6月11日下达佛山南国路商混招标采购计划的通知》
1.1.2 招标编号 ZTSW-2020-14
1.1.3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组织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白桂军 联系电话:0792-6811665
1.1.5 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3.1 招标内容 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此次投标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能够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现象;
(7)其他资质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8151730时前,书面传真、邮件
2.2.2 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816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布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7日1000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081709:00时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确认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202081809:00时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修改、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具体见招标公告附表1。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九江柴桑支行
账号:36050164045000000146
行号:105424100005
投标保证金业务联系电话:0792-6811665
注意事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一包一汇,并注明包件号,不允许合并汇款。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开标前两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以此作为对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再接收其投标文件。
3.5.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8年至2019年(连续两年)
3.5.5 近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的年份要求 2018年至2019年(连续两年)
3.5.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8年至2019年(连续两年)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PDF电子版1 份(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投标人开标前两日需邮寄与PDF版一致的投标文件印刷版(一正两副)至中铁四局五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备查,如投标文件与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PDF版文件不一致,则视为骗取合同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
邮寄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沙河街道柴桑南路159号。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夹或类似方法装订。
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27上午10:00
开标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5.1 报价解锁时间 2020年827上午10:00 -10:30(建议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锁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收取:同投标保证金账户;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履约保证金(转账)为中标总价的2%;履约保函金额按5%收取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10.2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3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
10.4 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条款,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在电商平台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信息如需转载请联系0792-70252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