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
新闻来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22-09-02
序号 | 服务 项目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洞渣及砂石料运输 | YSF-01 | 吨 | 3000000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深铁路玉岑段先期开工段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运输经营范围的投标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运输能力:投标人运输设备须具备日运输能力3000吨以上的能力,自身运输设备、工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运输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一份。 5.设备保证能力:投标人的运输车辆及工程机械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需提供拟投入运输自卸车不少于5台的驾驶证、行驶证、操作证、商业保险、车辆合格证,拟投入工程机械2台的操作证、设备合格证。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不接受2021年8月1日之后工商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投标。 |
500 | 5万 |
序号 | 服务 项目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2 | 洞渣及砂石料运输 | YSF-02 | 吨 | 3000000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深铁路玉岑段先期开工段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运输经营范围的投标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运输能力:投标人运输设备须具备日运输能力3000吨以上的能力,自身运输设备、工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运输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一份。 5.设备保证能力:投标人的运输车辆及工程机械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需提供拟投入运输自卸车不少于5台的驾驶证、行驶证、操作证、商业保险、车辆合格证,拟投入工程机械2台的操作证、设备合格证。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不接受2021年8月1日之后工商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投标。 |
500 | 5万 |
投标项目名称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南深铁路玉岑段先期开工段项目经理部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ZTSW-2022-08-02)上述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