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
新闻来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19-05-22
中铁四局集团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经理部(玻璃纤维管、聚乙烯管、球墨铸铁管、格栅管)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W-2019-12
1.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经理部环赛分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玻璃纤维管、聚乙烯管、球墨铸铁管、格栅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工程项目包括:我单位负责承建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的4 个子项目,其中包括:(1)芳兰区域污水处理综合治理一期工程;(2)白水湖区域污水处理综合治理一期工程;(3)两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4)环赛城湖区域污染控制及生态化改造工程。总建安费约25.12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投标人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5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采用纸质版当面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 :00 分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四局集团五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会员可直接网上响应,下载标书电子版,报名资料扫描发至3477752216@qq.com。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购买标书汇款帐号: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九江支行
账号:36050164045000000146
行号:105424100005
业务联系电话:0792-681166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中心(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双瑞西路537号,乘车至东风村干家河即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中心(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双瑞西路537号,乘车至东风村干家河即到)。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ctcefive.com)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8.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双瑞西路537号
购买标书联系人:白桂军 联系电话:0792-6811665
邮箱:3477752216@qq.com
8.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亚飞 联系电话:0792-7025531
8.3招标项目:中铁四局集团九江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耿连湘联系电话:15759330079
招标项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城门乡派出所旁中铁四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项目名称 |
1 | 玻璃纤维编绕拉挤管 | BLQWG-01 | 米 | 8580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厂商。 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 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 |
500 | 5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九江水环境治理项目经理部 |
注:投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项目名称 |
2 | 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4*4) | JYXG-01 | 米 | 5750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厂商。 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 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 |
500 | 5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九江水环境治理项目经理部 |
注:投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项目名称 |
3 | 格栅管 | GSG-01 | 米 | 27480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厂商。 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 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 |
500 | 5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九江水环境治理项目经理部 |
注:投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项目名称 |
4 | 球墨铸铁管 | QMZTG-01 | 米 | 500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厂商。 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并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 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 |
500 | 5 |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九江水环境治理项目经理部 |
注:投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SW-2019-12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