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
新闻来源: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19-03-11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海大桥TJ5标(钢材、水泥、钢绞线、粉煤灰、锚具、土工材料、波纹管、减水剂)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W-2019-06
1.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珠海市香海大桥工程项目经理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钢材、水泥、钢绞线、粉煤灰、锚具、土工材料、波纹管、减水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包括:珠海市香海大桥工程主线路线起自珠海市香洲区,对接香海大桥支线翠屏段(在建),向西经中山市坦洲镇、珠海市斗门区和金湾区,先后与广澳高速公路、中山古神公路(中山市规划纵六线)、S47江珠高速公路相交,终点止于S272湖心路。香海大桥支线工程路线起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界涌,接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经南溪、长沙圩、莲塘,终于前山造贝,接在建香海大桥主线。
珠海市香海大桥工程TJ5标施工标段(连接线)东起主线收费站终点,起点桩号为K18+540,向西与X589交叉后上跨胜利河,上跨规划路后上跨东湖片区三条规划路、白藤河及规划湖滨二路后,止于S272,终点桩号K21+201.201,本标段设平面交叉2处(与X589及终点S272平面交叉),主线特大桥1座白藤河特大桥,桥梁全长2178.803米,里程长度为2.661km。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投标人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采用纸质版当面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15日,每日上午9 :00 分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四局集团五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会员可直接网上响应,下载标书电子版,报名资料扫描发至3477752216@qq.com。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购买标书汇款帐号: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九江支行
账号:36050164045000000146业务联系电话:0792-681166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中心(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双瑞西路537号,乘车至东风村干家河即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9年3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公司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双瑞西路537号)。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ctcefive.com)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8.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双瑞西路537号
购买标书联系人:白桂军 联系电话:0792-6811665
邮箱:3477752216@qq.com
8.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亚飞 联系电话:0792-7025531
8.3招标项目: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海大桥TJ5标
联系人:郭意联系电话:15807168710
电子邮件:847734498@qq.com项目地址:珠海市斗门区-香海大桥TJ5标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钢材 | GC-01 | 吨 | 22651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有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为钢材生产厂或经生产厂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的钢材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 3)生产厂家要求:必须是珠海粤钢、韶钢、湘钢品牌。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若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须提供获得稳定资源支持的钢厂的授权委托书;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的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中标单位必须通过业主同意。 6)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16年至2018年具有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至少二个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
1000 | 5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2 | 水泥 | SN-01 | 吨 | 67894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须为水泥生产厂或经生产厂对本包件授权的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水泥品牌生产厂须具备旋窑年产量不低于120万吨,不接受粉磨站和联合体投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是水泥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的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中标单位必须通过业主同意。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2016年至2018年具有在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至少二个项目的供货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
1000 | 5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3 | 钢绞线 |
GJX-01 |
吨 | 2660 |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本次只招预应力钢绞线生产企业或有供应经验的代理企业。 2.生产厂家:投标生产厂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1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生产厂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2016-2018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验报告。中标单位必须通过业主同意。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2016-2018年 )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1000 | 5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4 | 粉煤灰(F类Ⅱ级) | FMH-01 | 吨 |
7177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5万吨(含)以上。 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近两年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如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厂资格声明或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厂公章(鲜章)。中标单位必须通过业主同意。 |
1000 |
5 |
注:投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5 |
锚具 |
MJ-01 | 套 |
21826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能力:锚具年产量不低于2000万孔。 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需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产品通过铁路产品CRCC认证,且证书处于生效状态。 5.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两份近三年国家铁路或公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近两年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它: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中标单位必须通过业主同意 |
1000 | 5 |
注:投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6 | 透水土工布 | TGCL-01 | M2 | 4192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铁路或公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含供货合同)。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 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除土工格栅外)中标单位必须通过业主同意 |
500 | 5 |
复合土工布 | 17412 | ||||||
土工布 | 1087 | ||||||
土工格栅 | 55792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7 | 金属波纹管 | BWG-01 | 米 | 391834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财务能力: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须提供获得稳定资源支持的钢带厂的产品质量证明; 3.生产加工能力: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米及以上,且具有满足相应的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近两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二份近二年与中铁四局五公司签定的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近两年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500 | 5 |
注:投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8 | 减水剂 | JSJ-01 | 吨 | 888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年产量不低于5万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需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500 | 5 |
注:投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SW-2019-06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